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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深圳新房住宅网签172套 二手房住宅网签83套

发布于 2023-09-22 12:27:27 阅读()作者:147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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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深圳新房住宅网签172套 二手房住宅网签83套

9月27日深圳新房住宅网签172套 二手房住宅网签83套

9月27日新房住宅共网签172套。其中南山100套;福田2套;罗湖2套;宝安7套;光明16套;龙岗12套;龙华12套;坪山9套;深汕9套;大鹏1套;盐田2套。

9月27日二手房住宅网签83套。宝安9套、福田17套、龙岗19套、罗湖15套、南山9套、前海0套、盐田3套,龙华10套,光明1套,坪山1套,大鹏0套。

深圳9月目前一手住宅累计网签3098套;二手住宅累计过户1518套

*数据来源于深圳房地产信息平台,具体以最终公示为准

部委重磅发声!这些城市加码限售,年内楼市调控近100次

近期,为抑制楼市“虚火”各地陆续出台调控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还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机构统计数据显示,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已达97次。

年内房地产调控已达97次

2021年1月,70大中城市中有53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2020年12月为42城。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首席统计师绳国庆指出,1月份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较上月有所扩大。

由于1月房价上涨加速,2月份房地产调控明显井喷。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单月房地产调控次数高达45次,超过了1月份的42次,2月底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高达87次。3月1日-3日,仅3天,全国各地发布房地产调控相关政策就超过10次,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政策次数已经高达97次。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时说,城市**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院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倪虹指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作为2021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再次***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码住房限售

3月3日,杭州和上海先后宣布加***楼市调控。3日上午,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称,进一步加***住房限购。通知明确,参与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司法拍卖的竞买人,须符合杭州市住房限购政策。3日晚间,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要求,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该通知还指出,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此外,北京、深圳、东莞等地也从多方面遏制炒房。2月3日下午,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唱涨”言论,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三部门集中约谈部分网络自媒体负责人和网络大V。三部门***调,自媒体在推出涉及房地产市场文章时,要坚持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并做到“四不得”:不得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不得渲染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来炒作市场行情;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不得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和趋势。

2月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给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了一份《关于居民家庭住房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复函明确,夫妻离婚并将房产分割登记给无购房资格一方名下的,另一方自离婚之日起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购买商品住房。深圳自1月下旬以来,先后规定了“家庭购买商品房只能登记在具备购房资格成员名下”“启用‘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等。

2月27日,东莞发文称,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从调控政策内容看,本轮多城市升级调控,有利于抑制当下热点城市虚火,避免市场短期失控,但后续还要针对资金无序进入房地产进行约束,否则调控政策的力度可能会被稀释。住建部主导的调控也可能继续扩大城市数量,预计3月份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望继续升级。

关注二手房

除了加码限售,二手房市场也成为了各地的关注重点。3月2日,无锡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提出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东莞《关于进一步加***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也提到,进一步完善二手住房网签交易价格发布机制;进一步提高二手房价透明度,引导市场理**易。

3月3日,杭州发布的调控措施明确,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严格规范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各网络平台账号及网络群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行为。

此前2月8日,深圳推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市场效果立竿见影。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上周(2月22日至28日)深圳二手房网签834套(含自助网签),环比上升130.4%,但上周正值春节***期后期,而且上周的日均网签量呈现递减态势。通过对比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新政前约2500套的周度网签数据,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新政后的单周网签量下降近七成。3月份第一周的二手房网签量能否守住800套大关,成为观察未来二手房市场走势的关键窗口期。

买房什么时候网签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还有网络的发达,现如今不少人都喜欢买房子网签,网签是购房中一定要经历的一个主要步骤,只有签了合同网签备案房子才拥有法律效力,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介绍买房什么时候网签。

一、买房什么时候网签

签完合同以后,5个工作日核查购房资格,合格后打网签,网签后评估,5个工作日评估报告下来后面签。网签就是交易两方签署协议后,到房地产有关部门实行备案,并发布在网上。之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能够通过网签号号在网上实行查询。网签是为了使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避免"一房多卖"。

二、房屋网签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买新房住宅和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差距,详细如下:

1、买住宅网签材料

购买住宅,在认购过程时会做购房资格审核,上交的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包含***、户口簿、婚姻证明,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非本市户籍还应当供应居住证(北京)。因为网签材料和购房资质核查材料有重复,因此在网签时,通常只需要买房者本人携带认购书、定金收据、***就可以。

2、买商住网签材料

购买商住房,网签前不必要实行购房资质审核,因此网签应当携带的材料:***、户口簿、婚姻证明,居住证(北京)、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认购书、定金收据以及***。

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买房什么时候网签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想必大家看完之后也有所了解了吧!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相关信息,请多多关注齐家网,齐家网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

9月深圳楼市冰火两重天:二手房成交跌24%,新房持续回暖

澎湃新闻记者 计思敏

受一系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9月份,深圳楼市一二手房“冰火两重天”,截至9月29日,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755套,环比上升16.7%;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8577套,环比下滑24.2%。深圳中原研究中心数据显示,9月份,深圳二手住宅成交套数为8577套,环比下滑24.2%;成交面积为75.9万平,环比下滑22.2%。

从深圳全市各区过户套数来看普遍下跌,9月全市各区二手住宅成交套数均下滑。从成交套数来看,龙岗成交量依然位居全市首位,截至9月29日,龙岗成交均价为2547套,占全市成交的29.7%。从环比变动来看,豪宅标准调整后,均价最高的南山区受影响最大,南山成交套数下滑幅度超过30.4%,跌幅最大。罗湖区成交套数环比下滑18.4%至1305套,跌幅最小。其他四个区域跌幅均在20%~30%范围内。从样本房源的涨跌区间上来看,房源上涨和下跌的幅度均在10%之内。有64.0%的样本房源价格上涨,36.0%的样本房源价格下跌。样本房源涨幅在5%~10%区间的占比最大,为41%。

相较于二手房市场“跌跌不休”的状态,新房成交连续4个月回升。数据显示,9月份深圳新房住宅成交4755套,环比上升16.7%;成交面积为47.6万平,环比上升16.4%。新房住宅供应充足,整体去化率也持续处于高位,新房成交连续4个月回升。

从各区新房住宅成交面积来看,截止到9月29日,龙岗以13.97万平的成交量位居第一,占全市成交的29.4%;龙华成交面积为11.79万平,占全市成交的24.8%,位居第二;光明新区成交9.84万平,占比20.7%,位居第三。罗湖区连续三个月零成交。

从成交面积环比变动的情况来看,截止到9月29日,五区成交面积出现增长,五区成交面积出现下滑,罗湖区成交面积未出现变化仍为零。其中,深汕合作区成交量增长最为显著,环比增长251.5%,主要为纯水岸花园(一期)大户型产品大量网签;宝安区增长151.4%,主要为招商臻府、佳兆业樾伴山和嘉富新禧等楼盘的大量网签。而福田区仅成交0.09万平,下滑74.6%,降幅最大。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指出,从实时市场情况来看,新房二手房市场冰火两重天。新房市场整体氛围较好,16个住宅项目获批(不包含碧桂园领寓的安居型商品房项目),12项目开盘,整体开盘去化超七成。12个住宅项目中有6个当天售罄。二手市场方面,市场氛围趋冷。在政策消化期的二手住宅市场面临新房住宅市场的积压,成交依旧低迷。

政策方面,9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发布关于建立婚姻信息查询机制完善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客户购房资格将会严查,***离婚买房的方案将不再可行。9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征求《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其中商品房预售政策调回疫情前水平,并且首次对现售做出要求,另外深圳市主管部门建立存量商品住房买卖的合理价格引导机制,定期发布全市商品住房项目合理成交价格。

郑叔伦认为,官方在多个方面都加***了市场监管力度,在政策的引导下,预计未来成交价格走势会相对平稳。近期新房住宅推售量处于今年较高水平,且10月**入市项目较多,预计后期新房成交会持续上升。二手市场方面,受挂牌房源减少及新房市场积压得影响,预计下月实时二手成交量依然偏低,过户量会继续回落。

深圳楼市调控“新八条”细则出炉,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

7月30日,深圳市官方发布平台“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细则中对购房者关心的7月15日前的在途房产交易政策适用、落户时间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离异人士购房套数计算等均进行了细化。

在这之前的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八项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次,《细则》明确,对于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新政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对于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有效房款转账凭证的,也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对于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

对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细则》明确,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即不受“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认定为豪宅”影响。

对于离异人士购房,《细则》明确,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在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方面,《细则》要求,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同时,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此外,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对于深圳楼市新政的出台,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认为,这次的调控政策,首先是需求的管理,限购条件收紧社保年限的延长,深户也需要连续三年社保或缴纳个税才可以购买住宅,进一步提高了购买住宅的门槛,立即可以把市场上的有效需求降低,相信可以为市场降温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外,过去一段时间,存量房成交活跃,为了有效抑制过于火爆的市场,这次政策出台包括:普通住宅的标准再次修订,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定义为豪宅。

郑叔伦认为,这些不同的组合政策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增加交易成本从而达到抑制成交的效果。同时,为了打击利用二手房信息炒作楼市,这次政策调整也明确要求行业要配合,信息公开报送,旨在公开信息后,可以避免市场恐慌情绪。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2020年第30周周报表示,新政影响持续发酵,二手房网签量或将持续低位运行。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根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公示的商品房成交(完成产权过户)数据显示,7月20日至7月26日,深圳新房与二手房成交量(完成产权过户)分别为747套与2010套。二手房网签1700套(含自助网签),这一数据在前两周分别为10023套和5143套。“7·15”新政对市场成交量的影响“显而易见”。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预计,随着新政影响的持续显现,未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仍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低位运行。

细则全文:

一、关于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

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二)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转账凭证须有“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或能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

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请。

二、关于落户时间的认定

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深圳市落户的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

尚未在深圳市落户,但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取得人力**或公安部门准予落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如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第一条有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

三、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一)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通知》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三)在深圳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执行标准参照本条第二项。

(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五)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六)通过赠与形式转让商品住房的,受赠人应当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如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完成公证或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可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四、关于离异人士购房

(一)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二)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五、关于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执行时点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相关规定。

六、关于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

(一)《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完成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系统开发工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授权手续。

(二)系统上线后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抵押合同信息录入系统,相关数据将自动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三)系统上线前已发生的交易(时间节点参照第一条执行)可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七、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

(一)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三)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八、其他

购房人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凭证,如在支付相关款项时不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但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时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的,可按原政策继续完成交易,但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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