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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收转付涉税分析

发布于 2023-09-23 16:35:55 阅读()作者:147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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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收转付涉税分析

回答

  代收代付、代收转付两者的区别是代付与转付差异,代收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代收款协议,明确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约定范围内行使向付款方收款的权利;代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付款协议,明确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约定的范围内行使向收款方付款的权利;转付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收款协议,受托人完成代收款行为后相委托人转款的行为,应属于代收款行为的组成部分。实际情况分市场当中以代收转行为居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1993年第134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2017年第691号修改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经营行为中代收转付,委托方与受托人签订委托代收款协议,明确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在约定范围内行使向付款反收款的权利,代收款项全部转至委托人,委托人不就受托人代收行为支付报酬,且受托人不以自身名义向付款人开具增值税**,则受托人的代收转付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行为。 实践延伸: 1.增值税涉税法规与代收转付相关规定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94〕财税字26号第五条规定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

  代购货物行为,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

  (二)销货方将**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转交给委托方;

  (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系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288号第四条规定

问:代理进口货物应如何征税?

  答: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条例所称的代购货物行为,应按增值税代购货物的征税规定执行。但鉴于代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完税凭证有的开具给委托方,有的开具给受托方的特殊性,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即对报关进口货物,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委托方的,对代理方不征增值税;凡是海关的完税凭证开具给代理方的,对代理方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属于非经营活动的情形)规定,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由**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性基金,由**院或者省级人民**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6项规定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金融业代收业务定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银发〔2020〕248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通知所称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者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

附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

代收业务适用场景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1993年第134号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令2017年第691号修改   2017年11月19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营业税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94〕财税字26号  1994年6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288号  1995年6月2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2016年5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  2016年8月19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  银发〔2020〕248号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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