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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电话卡能赚钱宝安警方循线抓获4人

发布于 2023-09-09 12:28:22 阅读()作者:147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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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电话卡能赚钱宝安警方循线抓获4人

出借电话卡能赚钱宝安警方循线抓获4人

“非常后悔!我也不知道出租的电话卡会被用来**,我就是想赚几百块钱。”在调查中,卡仔杨某悔恨坦言。近日,宝安公安分局上南派出所循线侦查,快速出击,成功抓获4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

8月13日,根据相关线索,上南派出所民警研判侦查后发现,该线索指向的刘某和罗某二人的电话卡存在异常情况。在分局刑警大队的协助下,民警前往上南大汇城某奶茶店开展抓捕行动,抓捕中,意外发现和刘某、罗某一同在店聚餐的马某、杨某也涉嫌出租电话卡给他人使用。根据已掌握的证据,民警将四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

据嫌疑人刘某自述,某日其在网络上浏览到将电话卡提供给境外**团伙可获利的信息后,遂心生一计,当起了收购他人电话卡的勾当。随后,刘某通过网络,认识了罗某、马某、杨某,以一张一百元左右的价格收购三人的电话卡,再以两百元左右的价格卖给上家,从中赚取差价。

“你知道你们的电话卡被境外团伙用来**吗?”面对警方的问询,除刘某外的三人均面露迷茫。罗某、马某、杨某自述他们只是想赚一笔小钱,并不清楚出借电话卡的具体用途。三人在得知自己的电话卡竟被用来**后均表示非常懊悔。“他们也猜到了这个行为是违法的,却还是贪图小利选择出借电话卡,这一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必然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南派出所民警张六月说道。

目前,刘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被依法刑事拘留,违法行为人罗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违法行为人杨某、马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非法出租、出借的***、电话卡,将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网络**等违法犯罪。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深入推进“断卡”打击整治冲刺行动,以打击黑灰产业链为切入点,不断***化对涉“两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涉诈犯罪的溯源追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抓获涉“两卡”犯罪人员1671人,刑拘451,打掉收贩卡团伙36人,以实际行动坚决斩断涉“两卡”黑灰产业链条,保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宝安警方提示:出租、出借、出售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切莫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对公账户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使用,为了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

【撰文】邓子良丰雷

【通讯员】焦雪珂魏曼琳

【作者】

【来源】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租电话卡犯法吗

5月1日、2日,分局反诈中心根据前期排查线索,联合网安部门、湾头派出所先后在澄华街道、凤翔街道抓获出租***犯罪嫌疑人郑某源(男,45岁)、陈某(男,35岁)、陈某明(男,44岁),缴获涉案***一批。随后,办案民警乘胜追击,于5月3日在广益街道抓获出租***、手机卡犯罪嫌疑人姚某瀚(男,24岁)、余某生(男,42岁,均系澄海区人)。经审查,陈某交代了其从22年6月开始至今,多次向郑某源、陈某明、姚某瀚、余某生等人收集***、手机卡,并出租提供给他人转账取现的犯罪事实。郑某源、陈某明、姚某瀚、余某生4人均对自己出租***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陈某等5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将自己的手机号、***、***出借、出租、买卖给他人,不仅泄露个人信息,还可能为违法犯罪提供机会。广大市民千万不可为蝇头小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在生活中如遇有偿购买个人手机卡及***的情况,一定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这当然是为你好,因为这种出租手机号做非法的事情的话,出了事情是要号主自己来承担的,甚至要负主要责任,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而你其实是只有使用权而已,所有权的话还是属于你的父母的。这肯定是对的。2年1月1日,**院联席办部署全国开展“断卡”行动,要求各地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违法犯罪。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并要求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文件。

吉林省公安厅与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经协商达成共识,共同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惩戒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违法行为的通告》,就依法严厉查处惩戒非法出租、出售、出借手机卡违法行为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开发布,切实增***广大人民群众守法、防范意识。11月18日,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在网上发现一起警情,本市人叶某的两张***涉嫌**。

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介绍,叶某的一张中国***和中国邮政***里面的交易异常。从今年8月到今年11月,两张卡的总资金流量达到4多万。

民警立即找到叶某进行核实,发现叶某是本市一所大学的在校学生,而他的这两张卡在3个月前就已经转借给了自己的朋友申某用。申某当时在武汉工作,声称自己因为业务需要,希望叶某能办两张卡借用一下。

出借电话卡违法吗

出租手机卡,一般违法。凡是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买卖、出租、出借手机卡的单位和个人,都将被纳入黑名单进行惩戒管理。对于电话卡使用者,还将限制其手机卡**数量甚至断网。另外对于有上述情况的个人及单位,其在生活各方面也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例如征信、购房、贷款、就业、交通出行等。

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非法出租、出借、出售本人实名制***和手机卡,避免本人实名制***、手机卡被用于实施**、骚扰等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将要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关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在手机卡都是实名的,如果别人用你的手机卡进行充值活动,或者超量使用流量,你的卡就会变成黑卡,如果你不把欠的钱还了,下次就不能再办理该运营商的卡,甚至个人信贷有影响,一旦那个使用你***办理的手机卡做犯法的事情,是会追究到你的头上来的,即使证明了不是你所为,但是过程也很麻烦,所以***和手机卡最好还是不要借给别人使用,无论是办理什么都不要。

据了解,所有的电信网络**犯罪都离不开两样东西:信息和资金。每起**案骗子要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进行**,要通过***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两个环节都要用到的就是手机卡和***。为了逃避打击,**集团会大量收购手机卡、***,这就滋生了买卖、租售***和手机卡的黑灰产业链。目前警方正在开展的断卡行动,就是要斩断这一黑灰产业链,从而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信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活动的。

平时用不着的***,出租给别人还能赚钱,靠谱吗?

可能被坏人利用

个人出租、出借或出售收码、***法律风险很大,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更会受到信用惩戒,更甚者有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

如果明知他人用于电信**等犯罪还依然提供***,那就无异于为虎作伥,并提供人最终也会以帮信犯身陷囹圄,喜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此外还要被处以罚金,至于得到的那几千块钱,也将被没收。

多部门联动“断卡”出售行为将被惩戒

2020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在前期破获的包括湖南这起案件等典型案件基础上,形成了更加具体的工作规范,在主观故意、犯罪情节认定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让执法办案更加有据可依。对于那些出租出售自己“两卡”的人,也明确了惩戒措施。

被公安机关如果认定了,是出售出租出借***和手机卡,如果是***是5年之内一个是不能开办新的银行账户的业务。

第二个对已经开立的***和银行账户,要暂停它所有的柜面业务,也就是说以后被惩戒人所有的银行业务只能到银行去办理,所有在外面的交易只能用现金进行交易。电话卡(信用惩戒)就会关停其名下的电话卡,同时限制其两年内开办新的电话卡和电话账户、电话卡的过户业务。

以上内容参考?光明网-租卖自己***就能轻松赚钱?小心!你可能已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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